公司是人的集合体,因此会有各式人等。
有的人明明知道说别人坏话是不对的, 但为了主张自己的正确性或邀功逞能,便在背后诋毁上司,从而达到牵制的目的;有的人甚至会编造毫无根据的谣言,诽谤别人作奸犯科,从而达到恶意陷害的目的。
世上并非人人都是好人,也有这种奸恶之人。
正因为如此,不少人对“说别人坏话”的行为十分抵触,认为这么做会损害自己的人品。
这种“谁都不想做恶人”的职场氛围,在任何一家公司中往往都是主流。因此,即便出现舞弊行为,也很少有人会站出来检举揭发。
由于“谁都不吭声”,导致公司内部违规蔓延,舞弊横行。一旦一种违规行为被默许,周围的人就会想“这么做也没关系嘛!”于是纷纷仿效。
这样一来,公司的道德水准便会急剧恶化。
违规与舞弊虽然在周围的同事和下属眼中显而易见,但上司往往受到蒙蔽,因此公司高层难以察觉。等到高层领导发觉,其腐败程度已经极为严重。
这样的实例很多。
为了不让上述情况发生,公司必须事先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,允许公司的下层员工检举揭发违规舞弊行为,使得每名员工都能够堂堂正正地履行监督义务。
否则,不管企业领导如何强调“要杜绝违规舞弊”,也只能沦为冠冕堂皇的口号,无法保证公司内部的公平公正。
那么,要如何分辨检举揭发是“确有其事”还是“诽谤陷害”呢?
打个比方,如果一名基层员工检举上司的违规行为,就要根据检举内容来判断究竟是“单纯的人身攻击和恶语中伤”还是“以公司成员的立场,提出建设性的意见”。
换言之,如果检举内容不是单纯的人身攻击,而是具有建设性的提案——“他的做法是这样的,我觉得这对我们公司有害,希望领导能制止这种行为”,那么就应该听取和采纳。
上述内容可以归纳为三点。
第一点,要营造良好的职场氛围,使每名员工都能检举揭发违规舞弊行为;
第二点,检举揭发不能只停留在批判层面,不能沦为对公司和上司的非难与攻击;
第三点,如果检举者以建设性的观点阐述意见,且内容属实,则不论检举者的职务和级别高低,领导都要对这样的意见表示欢迎,并积极听取和采纳。
希望各位企业家务必在自己公司内营造这样的职场氛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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